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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应国际规格的产品 » EC指令的Q&A
|Q1 什么是CE标识?
CE标识是制造商自身证明产品符合EC指令的标识(相关规格须全部符合必须要求事项)。“CE”为“Commuaute Europeenne”(法语,英语为“European Community”)的简称,
|Q2 什么是EC指令与EN规格?
一直以来欧洲的EU加盟国使用各国各自的规格标准保证产品的品质和安全性。为了能够让产品在EU范围内自由流通,故设立了加盟国的共同规格标准,这就是EC指令(EC指令是欧洲共同体理事会制定的司令书的总称)。另外,由欧洲标准化机构CEN和CENELEC制定的共通规格称为EN规格。EN规格中的整合规格可作为是否满足EC指令中规定的必要事项的具体判断。
|Q3 今后无CE标识的装置会如何?
向EC加盟国出口(或在加盟国内流通)的装置、产品必须符合EC指令。因此若没有证明符合EC指令的CE标识,则无法在EU加盟国内流通
|Q4 若标有CE标识,制造商须承担哪些责任?
CE标识是“制造商自身证明符合EC指令的标识”,故该标识的责任在于制造商自身(因是通过自我宣告表明的)。标有CE标识的装置产品,无论使用时是否依照正常使用目的,假如出现了安全性问题或确认出不符合相关指令,加盟国会采取所有相关对策,如将产品从市场中撤出,禁止向市场流入并禁止使用等,以限制产品的自由移动。
|Q5 向EU加盟国出口的制造商有何动向?
为了避免A4所说的风险,在做CE标识认证时,越来越多的制造商选择委托EC公证机构等第三方实验机构进行检查、实验及规格符合性认证。
|Q6 EC指令的内容是什么?
与CE标识相关的EC指令中,代表性指令如下。相应装置产品须满足全部相关指令。
(截至2010年7月)
指令名称 | 主要指令编号 | 主要产品示例 |
---|---|---|
机械 | 2006/42/EC | 机床、建筑机械、木工机械、零部件安装机、检查机械、纺织机械 |
电磁符合性(EMC) | 2004/108/EC | 使用电子装置的机器、家电、事务机、电话、电动机 |
低电压 | 2006/95/EC | 于AC50~1000V、DC75~1500V工作的元件 |
医疗器械 | 93/42/EEC | 诊断及治疗用器械 |
简易(单纯)压力容器 | 87/404/EEC | 气体压力容器、汽车刹车用压缩空气容器 |
远程通讯终端设备 | 93/97/EEC | 传真、调制解调器、ISDN |
玩具的安全性 | 2009/142/EC | 玩偶、七巧板、儿童汽车 |
燃气设备 | 90/396/EEC | 天然气取暖器、燃气热水器 |
标识 | 93/68/EEC | 统一CE标识相关的表示 |
RoHS | 2011/65/EU | 对于包含电子元件的产品,在废弃时有害物质的相关限制 |
|Q7 机械指令(Machinery Directive)是什么?
机械指令规定了机械所必需的安全事项,对象为以机床、射出成型机、自动机等为中心的产业机械。气动元件并非机械指令规定的机械,不是指令对象。使用本公司的欧洲规格认证品,可使您在做适合品宣告所需的技术文件(TCF)时减少工作量。
|Q8 低电压指令(Low Voltage Directive)是什么?
使用电压在AC50~1000V及DC75~1000V的、低压产品的安全相关规定。
|Q9 EMC指令(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Directive)是什么?
EMC指令是关于电磁适合性的指令。对于产生有害电磁波的设备或会受电磁波影响设备,既要求其不产生过度电磁波(EMI⁄干扰性),也要对电磁波影响具有耐性(EMS⁄抗扰性)。下例为数字式流量开关(PFA/PFW)相关的实验项目。
(截至2010年7月)
对以上各项进行实验,满足全部要求才符合EMC指令。SMC为保证您在进行装置整体认定时不发生电磁干扰问题,对各产品均进行了EMC指令认定,以确保安全性。|Q10 RoHS指令
在欧盟范围内上市的电子元件中的特定有害物质的使用限制指令
|Q11 简易(单纯)压力容器指令(Simple Pressure Vessels Directive)是什么?
对于PS(最高动作压力)与V(容器的容积)的积超过50bar·升的焊接容器,须接受EC审查,标明CE标识。
|Q12 与SMC相关的指令是什么?需要有CE标识的SMC产品是什么?
与SMC相关的的指令有,EMC指令、低电压指令、简易(单纯)压力容器指令。使用了电子部件的气动元件,须符合EMC指令或低电压指令,有时须同时符合这两个指令。
不使用电子部件的气动元件则不需要CE指令。另外SMC气罐(AT系列)、增压阀用气罐(VBAT)系列虽为简易(单纯)压力容器指令的针对对象,但除专门对应CE的特注品VBAT外,并不符合该指令(不带CE标识),不能向欧洲出口。
不使用电子部件的气动元件则不需要CE指令。另外SMC气罐(AT系列)、增压阀用气罐(VBAT)系列虽为简易(单纯)压力容器指令的针对对象,但除专门对应CE的特注品VBAT外,并不符合该指令(不带CE标识),不能向欧洲出口。
|Q13 CE标识品与认证品的区别是什么?
如上文的“自我宣告书的发行与CE标识”、“EC指令与EN规格”所述,通过公证机构认证了符合EN规格的产品为认证品。CE标识品是SMC根据公证机构的规格符合证书,对符合EC指令进行自我宣告的产品,产品自身并无差异。
|Q14 关于EC指令的特注品(-X型号)
由于特注品未登记于标准品的符合性证书(认证书)中,故不是规格符合品。但若特注项目与相关规格无关(例如导线长度不同),在明确标准品与特注品的共通点、不同点(通过构造图、外形尺寸图等判断)基础上,可灵活使用标准品的符合性证书。
|Q15 关于备用部件(维护用)
带有CE标识的装置(产品)所使用的备用部件已经在装置整体上进行过规格符合确认,无须再次进行实验。
|Q16 技术文件(TCF)的内容是什么?
技术文件的内容是评价产品指令符合性所必需的,不仅要阐明符合要求的相关事项,同时也要配有用于说明产品的规格书、配线图等技术资料。以下为技术文件内容的一个示例。
1) 设备相关的一般说明(操作说明书等)
2) 系统框图、配线图
3) 解释设备工作方式的必要说明
4) 规格清单及为满足指令要求事项所做的措施说明
5) 实施的检查内容
6) 实验报告书
7) 操作说明书(规格书)
这些文件要求与自我宣告书一起,在产品生产结束后的10年内妥善保存,若规制当局提出审查应能在规定期限内对应。
1) 设备相关的一般说明(操作说明书等)
2) 系统框图、配线图
3) 解释设备工作方式的必要说明
4) 规格清单及为满足指令要求事项所做的措施说明
5) 实施的检查内容
6) 实验报告书
7) 操作说明书(规格书)
这些文件要求与自我宣告书一起,在产品生产结束后的10年内妥善保存,若规制当局提出审查应能在规定期限内对应。
|Q17 自我宣告书(符合性宣告书)的内容是什么?
自我宣告书是产品符合各指令要求的宣告文件。自我宣告书须有以下内容。
1) 生产厂家
2) 所在地
3) 产品的名称和型号
4) 符合的指令或整合规格
5) EU内的代理人名称及住址
6) 宣告者的署名
1) 生产厂家
2) 所在地
3) 产品的名称和型号
4) 符合的指令或整合规格
5) EU内的代理人名称及住址
6) 宣告者的署名
|Q18 关于制造批次的意思
制造批次的意思如下所示。
通常由2位数字组成,也有的产品是4位,这种情况仅参考前两位即可。
|Q19 压力元件指令(Pressure Equipment Directive)是什么?
压力元件指令是压力元件的设计与制造的方针。
对于最大允许压力超过0.5bar的压力元件,按产品的种类:“容器”、“锅炉"或“配管”,流体的状态:“气体”或“液体”,及是否危险而分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