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E最初来源于法语的Communauté Européenne(欧洲共同体,欧盟前身),现在代表
Conformité Européenne(CE认证)
CE标识是向欧盟地区出口装置或产品时,证明其符合安全标准的标识。
产品若想在欧盟加盟国及其他目标国内流通,须符合产品相关的全部欧洲指令,且制造商要出具合规声明(自我声明书),并在产品上标明CE标识。
没有标明CE标识的产品不得在欧洲区域内流通。
对象国主要为欧盟加盟国,也包括挪威、冰岛、(瑞士)、列支敦士登等欧洲自由贸易联盟(EFTA)以及土耳其等(截至2021年8月)。
随着英国脱欧,UKCA标识取代了CE标识,成为了向英国市场出口产品或装置时,证明其符合安全标准的标识。
产品若想在欧盟加盟国及其他对象国内流通,须符合全部产品相关的欧洲指令,且制造商要出具合规宣告(自我宣告书),并在产品上标明CE标识。
与欧盟相同,产品若想在英国市场流通,须符合产品相关的全部英国规定,且制造商要出具合规声明(自我声明书),并在产品上标明UKCA标识。
没有标明UKCA标识的产品不得在英国内流通。
目标国为大不列颠岛(英格兰、威尔士及苏格兰,以下称“英国”)。北爱尔兰可继续使用CE标识。
|对象产品
电气产品、产业机械、医疗器械、防爆机器、压力机器等。
|法令与规格
该法令的目的是为了让产品在市场内能够自由流通。满足该法令,需要产品符合每个规格。
不同产品会对应1个或多个欧盟指令或英国规定。
受欧盟及英国市场规范的产品,还会涉及各种进出口规定,请注意。
使用电气、电子部件的气动元件需对应EMC或低电压法令,也可能两种法令以及RoHS都要对应。
符合欧盟的全部各项指令才能获得CE标识。
对于英国,符合英国的全部规则才能获得UKCA标识。
上述整合规格主要使用EN规格。
与SMC产品相关的主要法令如下。
1低电压指令
针对额定电压为AC50~1000V,DC75~1500V的元件制定的、电气安全方面的要求。
2 EMC
电磁环境下的双向(EMC)指令,是关于设备产生的电磁干扰(Emission)及对环境电磁干扰的抗扰性(Immunity)两方面的要求。
3 机械
主要针对机床、注塑成型机、自动机等产业用机械。
也包含提供安全机能的机械产品。
4 简易压力容器
针对内部可保持压力大于0.5bar,小于等于30bar的空气或氮气,且设计压力(PS)与内部容积(V)的乘积大于50bar・L,小于等于10,000bar・L的、由碳钢或铝焊接的容器。符合该标准的压力容器须进行型号检查。
5 压力元件
最大允许压力大于0.5bar的压力容器(压力容器、配管、大型过滤器)。
当气缸作为气罐使用时,也属于该类判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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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防爆元件
在爆炸性环境内使用的电气、电子元件以及会产生摩擦、撞击、磨损的空气压力执行元件(气缸)类产品。
在产品铭牌及自我宣告书上,除CE/UKCA标识外,还会标有ATEX标识和防爆记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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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 RoHS
搭载电气、电子部件的机械。
限制电气、电子部件中的特定有害物质 前往RoHS页面
接头等非电气元件虽不是CE/UKCA标识的判定对象,但欧盟及英国内原则上必须使用符合RoHS指令的产品。
※SMC根据相关要求,可提供符合RoHS的非电气产品。符合RoHS指令的非电气元件的样本中,均标有RoHS标识。
8 无线元件
具备无线通信功能的设备,以无线通信/无线测量为目的,有意地发射电波/接收信号的电气、电子产品,或具有天线等的电气、电子产品。
|CE/UKCA标识的表示和自我声明书
CE/UKCA标识是“制造商证明自身符合法令”的标识。SMC对于本公司所有涉及该法规的产品均进行了严格的合规判定,并在确认产品安全性的基础上做出自我声明。另外如有必要,我公司还会将产品提交给认证机构,按照相应规格进行检查,确认安全性,然后根据该机构颁发的合规证书(认定书)进行自我声明。